光明文选(Risalei Nur)
光明文选(Risalei Nur)
February 23, 2025 at 04:50 AM
画龙点睛的结尾 本节涉及《古兰经》独特风格中的神奇特质,即在章节的结尾处总结要旨,显示至尊的美名。 提醒:本节引用了许多经文,这些经文不仅是本节光辉的范例,也是之前所述题目的典范,如果要对其逐一解释,就势必冗长,因此不得不长话短说,这里只简要地举出这些经文,说明天经神奇的奥秘,至于详细的解释,且待来日。 神奇阐释宏旨的《古兰经》在大多数篇章结尾总结核心要旨,这些总结或为包含至尊美名的词语,或为表述至尊美名的语句,或者以经文提醒理智,从而使读者深思;或者从《古兰经》的宗旨中总结出一条普遍规则,以证实和加强经义。因此,各章经文的总结昭示《古兰经》崇高的智慧,是引领正道的神圣生命之水的露珠,是《古兰经》神奇的闪光。现在,我只想简单地提示众多迹象中的十个迹象,从众多经文中举出几个例子,解释每个例子众多真理中一项真理的表面含义。这十个迹象很多都出现在大多数经文中,构成了神奇真实的锦绣。我们引用的经文大多数都具有多种特质,但我们只能指出每节经文的一种迹象,至于其中其他的迹象,因其在之前的箴言中涉及,这里只简略提及。 第一种修辞特质:《古兰经》以其神奇的阐述,将至睿的造物主的行为和创造娓娓道来,展示眼前。然后,经文从这些创造的行为和作品中提炼出至尊的美名,或者证明复活、认主独一等《古兰经》的基本宗旨。说明第一种情况的经文如: “他已为你们创造了大地上的一切事物,复经营诸天,完成了七层天。他对于万物是全知的。”(2:29) 这节经文描述了至尊的行为,列举了造物主最伟大的作品,这些作品就像重大的目标或证明结论的前提,通过顺序和目标证明了造物主的知识和大能,总结出“全知者”的尊名。 说明第二种情况的经文如: “难道我没有使大地如摇篮,使山峦如木桩吗?我曾把你们造成配偶,我曾使你们从睡眠中得到休息,我曾以黑夜为帷幕,我曾以白昼供谋生,我曾在你们上面建造了七层坚固的天,我曾创造一盏明灯,我从含水的云里,降下滂沱大雨,以便我借它而生出百谷和草木,以及茂密的园圃。判决之日,确是指定的日期,”(78:6-17) 如本篇第一章第一节第三点所简述,这节经文提到至尊真主的大能行为和创造,然后总结出死后复活,道出“审判日”。 (译自努尔斯《古兰经的奇迹》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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